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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1章 我的缪斯


林赞可回家后,把伞挂在门口,刚换好拖鞋准备回房间洗个澡去去寒,他妈就从厨房出来两个人刚好撞个正着。

        言可手里还拿着手铲,眼睛上下扫视着她儿子。

        林赞可头发被雨打湿了不少,白色的t恤上面也沾了不少雨水,此刻稍显狼狈,但在他妈面前他还是装作一副什么事都没有的样子。

        言可眼睛眯了眯,带着点审视的意味问他:“我记得你出去的时候是两件衣服,怎么回来就只剩一件了?做坏事了?”

        林赞可看着他妈一副认真的样子,觉得有趣,忍不住逗她。

        “您看我这样子,觉得我做什么坏事了?”

        言可:“……”

        “少给我油嘴滑舌的。”言可一个眼神给过去然后眼尖的发现了挂在一旁的透明雨伞,像是发现了她儿子秘密一样,兴奋极了。

        “哟,这一看就是女孩子打的雨伞。

        ”你怎么有?”

        “有喜欢的女孩了?”言可按耐不住自己心里八卦的小火苗。

        接着发出连环询问:“和你一个学校的?”

        “长什么样的?好不好看?

        “成绩怎么样?”

        然后又补充道:“没关系,你自己喜欢就行。”

        林赞可被他妈问的有点无奈,赶紧打断她。

        “妈,你想什么呢?”

        “是周扬借给我的伞,我的衣服借给他了他怕冷。”林赞可又一次拉出周扬当背锅侠。

        在家躺在沙发,面前还摆了试卷的周扬正在看蜡笔小新,突然打了个喷嚏。下雨了有点冷,他自己还去弄了张毯子盖在自己身上。

        “好咯,妈只是好奇嘛。”言可对着儿子撒娇。

        “周扬这小子现在还喜欢女孩子的东西?小时候就喜欢穿各种各样的小裙子,粉嘟嘟的还挺像回事。”

        正在看蜡笔小新的周扬又是一个喷嚏。

        “不喜欢了吧。”林赞可轻描淡写略过。

        言可没再纠结,继续回厨房炒她的菜。

        林赞可看着他妈下厨,太阳穴突突直跳,为他今晚的胃感到担忧。

        金北北回到家后,家里还没有人,她赶紧把衣服脱掉然后洗掉晾起来。心想被妈妈看到穿着男生外套回家肯定要被问个不停,搞不好还要被误会成早恋。

        到了晚上她躺在床上回想在鹤城这一个月发生的事情,觉得自己还挺幸运,交到了很好的朋友,还遇到了曾经帮助过自己的人,好像一切的事情都朝着好的方向发展。

        想着想着她不知道怎么就想到了林赞可身上去了。经过一天的单独相处她发现他是个教养极好的人,懂得尊重女生,而且会主动聊起话题,就是从最简单的话题开始。比如你喜欢什么?金北北当时说的是唱歌弹吉他然后他说他也喜欢,两人还对视了一会,眼神在互相问对方,“真的吗?”对视完两人还不约而同笑了,像是找到了蓝颜知己。总之她觉得他就是很好的一个人。

        想着想着金北北就睡着了,也许是白天在外面玩了一天,又或许是入秋的天气容易睡着,金北北没一会就进入了梦乡。

        此刻时间为晚上11点半,林赞可抱着咘咘在书桌前还没有睡着。前面吃了他妈做的菜,太咸了,嘴巴现在都还是干涩的。

        他从书架上抽出一本本子,翻开一页在上面写下了几行字。

        “和她一起养了一只宠物—咘咘”

        “和她一起淋过雨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和她一起吃饭”

        “她穿过我的衣服。”

        他给这本本子起的名字是:我的她

        她是谁呢?是他的缪斯。

        林赞可之前比起一见钟情更相信日久生情,但有时候就是那么神奇,就有这么一个人她身上的气质,容貌,小表情等等一切都很吸引你,好像只要她在哪你的心思就在哪,就像牛顿的万有引力定律一样,无时无刻不在吸引他。

        金北北于他而言就是那个特别的人,他第一次见金北北应该是在初二那年的暑假。他跟着沈路之和于漫去临水玩,中途受不了沈路之和于漫吵闹,独自漫步时看见金北北坐在一棵大树下抱着吉他弹唱着歌,面前坐了几位老人是她的观众。一阵风吹来,微微吹动她的裙摆和发丝,阳光透过树缝细细的洒落在地上。当时他只有一个念头就是这个画面很美好。像天使降临。

        至于她当时唱的歌好像是孙燕姿的天黑黑,他也记得不太清了。从他的角度远远的看过去,她素着一张白净的小脸,脸上扬着干净温暖的笑容,这就样这张脸好像就住进了他的心里。

        林赞可认定了一个人那就是板上钉钉的事情,从小就和周扬的关系很铁,虽然小学不在一个学校读书,当他听到周扬被别的小孩欺负时,立马从隔壁学校去揍了那小孩一顿。再到初中认识的沈路之,他有什么事情都是尽管开口,能帮的一定帮,帮不上的他也会想尽办法帮。

        他就是这么一个人,所以他喜欢金北北他认。一段关系中,很多人都会不约而同羡慕被喜欢或者被爱的那个人,可喜欢和爱本身就是一件浪漫的事情,因为是某个人所以才会心甘情愿。光是想想喜欢她这件事他就觉得很美好,美好的事物本就值得去追求。

        入秋了,早上起床可以明显感受到丝丝凉意。金北北有了前车之鉴,所以在秋季校服里面加了一件长袖。她看了眼时间,加快了手上的动作,穿好衣服后去洗手间洗漱,洗完脸她又擦了点妈妈给她买的护肤水。她看了眼镜子里的自己,白嫩嫩的一张小脸,就是眼下的黑眼圈有点重,昨晚做试卷做的晚了,1点才睡。她揉了揉自己的脸蛋,做了个加油的手势,鼓励自己:“加油,你可以的。

        还有等公交车,她怕迟到所以金北北打算在楼下买两个包子,边走边吃。前一段时间金承峰和苏樱都忙,早出晚归,金北北就提议自己上下学。

        金北北背着书包就往外走,金承峰刚好端着包子从厨房走出来。

        “北北,这么急?不吃了早饭再走吗?”

        “爸爸,我今天要考试,不能迟到,我去外面吃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不急,爸爸今天不用那么早去上班,可以送你。”

        金北北在心里算了一下,搭公交车没有坐私家车快,所以留下来吃早饭。

        包子是玉米猪肉馅的,金北北最喜欢吃,饺子也是最喜欢吃这个馅的。金承峰看着女儿吃的一鼓一鼓的脸蛋,想着还是个小团子的人儿已经出落的亭亭玉立了,心里既欣慰又有点愧疚,好想让时光慢点流逝,这样他的宝贝女儿就可以慢点长大。

        金北北发现家里最近变得有点不一样了,好像变得更加富有了。因为她发现她爸最近换了新车,她对车没有什么研究,但根据她的感觉她觉得这辆比之前那辆车贵不少。还有就是妈妈最近给零花钱给的很多,一次性给了两千,这让她有种家里成了暴发户的错觉。

        因为她是临时转过来的,所以她的成绩没有入学校的档案,第一次考试自然就在最后一个考场。但这个考场有个熟人那就是踩分入线的周扬。他比金北北早到,金北北刚进教室,周扬就大声喊着“女神”,瞬间教室里其他人的视线就落在了金北北身上,金北北脸倏地就红了。

        刚好他俩的位置是相邻的,她快步走到他旁边的位置坐下。

        “大狗,你以后能不能别喊我女神,就叫北北就行了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为什么?你长的这么好看还不让人叫你。”周扬仰着他的大脑袋表示不解。

        “我觉得我长的还行吧,还没有到女神那种地步,漫漫才是女神。”

        周扬转过头,眼睛盯着她看了几秒然后认真的说:“你是属于清纯挂的,也很好看。我敢保证这个学校的男生喜欢你的肯定比喜欢于漫的多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你哪来的自信这么说?”

        “就因为我是个男的,男生最懂男生。懂?”

        金北北:……

        “那你也不要这么喊我了,我听着不太习惯。”金北北抠着桌子上的小贴纸,对女神这个称呼不太喜欢,觉得太高调了,不太适合。

        “好的,遵命。”周扬向她敬了个礼,露出一排大白牙。

        上午考的是语文和物理,这两门简直就是一个天一个地,金北北物理大题没有一道是完整写出来的,整个人焉了吧唧的。

        周扬和她相反,他觉得他物理考的还不错,自我评估了一下,能上80的那种。他跟个傻愣子似的一直单方面的在和金北北对答案,说一道题,金北北的心就凉一截。但是金北北脾气好,尽管反感也没有打断他,就是偶尔的附和一下他。

        他们几个人约在学校大门口集合一起去吃中饭。集合了,周扬还在说个不停,兴致昂扬的和林赞可他们对答案。

        “林赞可,你物理最后那道大题的答案是多少?”

        “你现在是不是自我感觉特好?”林赞可双手插在校裤兜里,冷冷的问他。

        周扬摸了摸自己的后脑勺,诚实的回答他:“还……还可以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哦,后面一个月不准再问我题目了。”

        周扬:“……”

        周扬一脸雾水,不理解林赞可考完试为什么变得这么冷漠,难道是他发挥失常了?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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